清华书法专业多少分
1、清华书法专业多少分
清华美院文化分数线录取线-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与小分单科分数线 一、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,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
7、5
5、山东省不低于200.8
8、其他省不低于19
9、26即予录取。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5人,其他省生源145人。 二、 美术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,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.80,专业课成绩北京市不低于5
12、5分(专业并列5
12、5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
4、97)、广东省不低于550分(专业并列550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
2、02)、其他省不低于5
37、5分(专业并列5
37、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9
1、79)即予录取。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,其他省生源47人。 三、 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,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
13、13(655分)、新疆不低于1
24、28(604分),其他省不低于1
18、82即予录取。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、其他省生源14人。 注:
1、文化课相对成绩=文化课成绩÷所在省文史/理工类本科一批线×100
2、设计学类综合成绩=(专业课成绩÷外埠入围线525/北京入围线475+ 文化课成绩÷所在省文史/理工类本科一批线)×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: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,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(150分制);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,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(150分制)、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(150分制)。特别的,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,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,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,文化课成绩(750分制)减去5分,以此类推,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。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。 注: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,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。